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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银行获批开业!董事长及行长人选定了!

4月14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核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25亿元。

根据《批复》,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本外币资金调剂;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批复》还核准王小龙、金丽丽、潘天灵、张海林、王军辉、黄定表、陈法良、郑忠月、陆斌、赖立明、祝春凰、方勇刚、郭丽娅、刘俊毅、俞宝青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王小龙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金丽丽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博恺、林梅凤、应朝晖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邵新力的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章坚的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温榭乐的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外,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01破冰:省联社改革“第一单”落地

省联社是上一轮农信社改革的产物。20年来,省联社对于消化历史包袱、处理不良资产、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农信机构内部治理水平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省联社管理模式与农信机构发展需要之间的不匹配问题也逐渐显露。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省联社体制在产权关系上存在“双向委托代理”等悖论,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与行业服务等多种职能与角色存在冲突;在多数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省联社在法理上也缺乏存续依据。此外,省联社并非商业银行,不能对外投资,也不能申请相关业务资质和牌照,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对其服务能力的新要求。

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联社治理机制,由此省联社改革加快“破冰”。今年1月24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局发布《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浙江成为首个披露省联社改革方案的省份。其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被列为重大改革、平台、项目清单的第一条。根据改革方案,浙江省将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伴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省联社改革首单终于落地。关于其运作模式,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在今年3月份印发的《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方案(2022年度)》中指出,推动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改制,构建省县两级、统分结合的金融资源配置新架构,加强省级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小法人、大平台”集约化、规模化系统优势,增强农信系统发展内生动力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

“以浙江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标志,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拉开帷幕。”董希淼表示,采取“下参上”方式,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作为全省农商行的联合体,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可以申请新的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范围和能力,更好地满足成员行社需求,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是本轮农信社改革的“第一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02选择:“一省一策”没有标准答案

关于省联社改革的具体路径选择,目前讨论较多的包括组建联合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和成立统一法人农商行等模式。从各方分析来看,这四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各地改革并不存在“标准答案”。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具体的组织形式可能有差别,有的可能选择了由下到上地持股,比如浙江的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现在各省都有方案,我们正在指导完善修改。有的是双层结构,省联社是法人实体,县级联社是一体。有一些地市也有三层结构的,还有一个省里面组建几个农商银行,多个板块。也有极少数的规模比较小,分成两个到三个农商行、农信社。”

据董希淼介绍,成立统一法人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将省联社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并由金融控股公司参股农信机构,需要有合格的发起股东及数量较多的资本金。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农商联合银行,可以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保持县域法人机构稳定。

“改革模式可能还不止四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未来省联社改革还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选定省联社的具体改革路径,不能简单套用以往模式。

广东方案给“一省一策”提供了更多可能性。2月16日,东莞农商行发布公告称,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东莞农商行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权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整体移交至东莞市政府;并由东莞市政府委托该行协助管理普宁农商行。广东省政府在去年7月印发的《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在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行扩大经营自主权。

03方向:规范公司治理 提升防风险能力

省联社改革形式多样,但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方向是明确的,即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把提高农信系统整体发展能力作为改革基础,把深化省联社改革与提高农信系统的风险防控能力作为重点,促进农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形式是多样的,但是共同的一点,我们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管理。”郭树清在前述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从实际出发,加强对专业化人员的要求,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三会一层”。更重要的是,吸取过去教训,对股东进行严格审查,不能再形成一股独大、不当关联交易、挪用资金等局面。

曾刚也谈到,无论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保持与农信机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坚持市场化、法制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同时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信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和竞争能力。

此外,新一轮农信社改革还包括更广泛的内容。董希淼表示,在改革过程中,应稳妥加快处置高风险农信机构。对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小、风险较高的县域法人机构,可采取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对部分省份的县域农商行、农信社,还可以进行跨县区重组,以降低小法人机构的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农信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综合运用批量转让、证券化、债转股等手段消化存量不良,并在资金来源、税收费用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地方党委政府应落实好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加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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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记者:徐贝贝编辑:余嘉欣邮箱:fnweb@126.com关注金融时报公众号 看更多独家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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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又一银行获批开业!董事长及行长人选定了!》发布于20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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