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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发布会

中宣部对外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发布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将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今天,我们举行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非常高兴邀请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先生,公安部副部长刘钊先生,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先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景汉朝先生作介绍。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多年以来对政法改革的关心与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国情,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新时代政法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家知道,政法改革涉及面很宽、内容也很多,由于时间关系,我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改革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从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上强化办案责任。为了解决原来人人都能办案,办案要层层报批,责任不清的问题,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就像大家知道的,医院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一样,我们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分类管理,各司其职。选拔一定比例的政治过硬、办案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人员专门担任法官检察官,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为了防止各种关系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健全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放权不放任”。比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的渠道,依法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等等,让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还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三是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制度。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等制度,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让司法人员“心无旁骛”地办好案件。因地制宜,逐步实行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编制、有关人员、财物等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是改革政法机构职能设置。党委政法委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强化专职专能。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的管理。整合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的职能,重新组建司法部,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第二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基本证据标准,让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事实调查在法庭,质证辩论在法庭,定罪量刑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适用不同办案程序,大案精办、简案快办,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一般的简单案件进入“快车道”,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司法资源的科学配置。

三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针对一些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恢复生态、制裁假冒伪劣、挽回国家损失,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大力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这些年,我们紧跟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步伐,将现代科技手段和司法活动深度融合,立案、缴费、开庭、调查、送达以及各类诉讼服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有些当事人拿一部手机就可以打官司,非常方便。可以这样说,我国法院为网络时代的司法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子,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互联网司法这个问题上,中国确实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同行的认可。

第三个方面,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是狠抓“两头”,大力推动立案和执行诉讼程序体制机制的根本性变革。改革立案审查制,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创新民事执行体制机制,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网上指挥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重大变革,形成了国际执行法治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

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深化交管服务便利化改革,发放电子驾驶证1.1亿个,惠及50多亿人次。

三是制定实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国基本实现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三年人民法院共发放救助金29.5亿元。

四是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达到98.6%,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可以说我们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改革成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改革之路,有力推动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深知,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改革一直在路上。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倍努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寿小丽:

谢谢景汉朝副秘书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海报新闻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司法公正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

感谢你对法院司法改革的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部署下,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诉讼制度、工作机制和改革措施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司法制度。

一是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难点堵点。比如针对“立案难”问题,我们在2015年5月,法院就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比如,针对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2016年-2019年,最高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我们改革创新,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攻克了一批难案和积案,执结案件数和执行到位的金额分别增长105%和71%。我们加强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全程留痕、规范透明,解决了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乱执行的现象。我们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让财产变现变得透明高效,成交率、溢价率明显增长,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司法拍卖由过去的高投诉变成了现在的零投诉。

二是完善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3300万余件。我们通过改革完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经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我们先后开展了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科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高效便捷的实现,法院的审判质效也大大提升。这些改革成果均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吸收。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主要目的也是优化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让四级法院的功能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我们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从制度上保证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优化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我们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7万余名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的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我们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终身负责,同时发挥庭长、院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让办案和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溯,确保“放权不放任”。时间关系,法院司法改革就简单介绍到这里。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关心的是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我们知道,户籍制度改革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涉及群众企业的办事便利,我们想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这方面的改革成效怎样?有没有下一步的进展?谢谢。

公安部副部长刘钊:

谢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改革指向,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方面,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全国有1.3亿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21年的46.7%,户口迁移政策普遍放开放宽,中西部地区除省会(首府)市外,基本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东部地区除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外,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更加便捷。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国共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是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5项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申办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和“全国通办”全面落地。累计办理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51万余笔,累计签发出入境证件、签注2.6亿多本(张、枚),98.5%的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完成出入境证件办证手续,91%的群众完成现场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不到30分钟。推动公安服务政务事项在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仅互联网交管服务就惠及35亿人次。

三是在着眼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面,推出服务长三角航运枢纽建设10项措施,服务航运企业发展16项新举措,服务人才引进系列措施,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试点成熟的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建设发展需要,深化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改革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2020年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人民群众也从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温暖。请问“巡回检察”制度创设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

谢谢记者的提问,也感谢你关注我们的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大家知道,长期以来,我们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所检察室,对监狱看守所进行监督。这种情况确实有有利之处,但是长期以来驻监、驻所的人员比较固化,形成了一种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现。大家可能也看过《巡回检察组》的电视剧,是现在热播电视剧《人世间》李路导演的,宋春丽和于和伟共同主演的电视剧,去年1月份推出的,大家可能也都看了,如果没看的话,推荐大家好好看一看,还是不错的一部电视剧,很多中央领导也很关注这部电视剧,反映了我们巡回检察的一些工作情况。

2018年,高检院党组提出这项工作,首先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2018年5月,我们首先在山西等一些省份进行试点,确实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2018年10月,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巡回检察这项制度明确为法律职责。到现在为止,我们对监狱和看守所的监督方式就是派驻+巡回,以派驻为基础,巡回视为一种互补的方式。我们从2019年开始,监狱巡回检察就全面铺开了,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我们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我们在巡回检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把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从中也发现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查办了一些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11月,首先对陕西、湖南和广东三个监狱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去年在5月-6月,又对7个省的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共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履职方面的问题152个,同时也帮助监狱发现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313个,一批违法“减假暂”案件的线索。实践证明,巡回检察制度对于我们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促进监狱监管执法和罪犯改造具有深远的意义。所以,巡回检察既是对检察机关驻监检察履职方面进行监督,同时也帮助刑罚执行单位发现一些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看守所检察工作。同时,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让高墙内外的司法、执法更能体现公平和正义。谢谢。

日本朝日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审判透明度的。比如在日本在日本宪法下,审判必须全部公开进行,但在中国还有不公开的审判。这个问题有时会引起国际上的讨论。关于这一点,请问中国将寻求怎样的改善?谢谢。

沈亮:

我想先纠正一下这位日本记者朋友问题中一个错误信息。据我了解,日本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制度都规定公开审判是原则,但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包括日本在内,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是不公开审理。有的案件信息公开后会引发社会恐慌、对不良行为的仿效,这些内容也不太适合对社会全部公开。所以,在审判透明度问题上,世界各国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中国也是如此。

我想对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作出回应。

第一,司法公开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外,一律公开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范围仅限于刚才说的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当事人提出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而其他案件都是要公开审理的。即便是按照法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也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中国没有什么特殊。在审判实务中,如果遇到应当公开审理而没有公开审理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要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

第二,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始终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实际上,中国的司法公开无论在范围、形式,还是在深度、广度上,近些年来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比如说,在公开范围上,我们不仅公开庭审过程、判决结果,也公开审判流程和生效判决执行情况;不仅公开判决的最终结果,也公开裁判理由;不仅向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也向社会公开;不仅公开庭审信息,还公开司法政务等司法活动相关信息。在公开渠道上,除了传统媒体、政务网站、白皮书、新闻发布会,还有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外,我们还专门建立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形成了多样化司法公开格局。到目前为止,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超过1.3亿份,访问总量超过840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总直播案件超过1850万件,观看量超过475亿人次,有的庭审累计观看量突破千万。在公开形式上,我们推动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全面对接,建成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群众除了旁听庭审、查阅网站和报刊等传统形式外,现在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司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对于司法过程的参与、监督和评价,更加便捷高效。所以说,司法公开现在是触手可及。

第三,中国推动司法公开的脚步不会停歇。目前,中国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接近司法、开展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随着时代发展,我们还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倒逼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

在这里,非常欢迎日本记者朋友能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摩一下中国法院庭审,通过我们的四大公开平台,感受一下中国的司法公开,也许你的问题能够找到最好的答案。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对于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作用。请问目前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方面改革情况如何?谢谢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

谢谢记者的提问。行政复议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司法部指导各地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分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到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一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合理调配编制,增强了工作力量。目前,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其中,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各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了配套制度,统一了办案标准,优化了办案流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为的纠错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都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诉求、维护权益,2021年的案件数量比改革以前增长了22.3%。各地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的原则,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约70%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效果初步显现。

下一步,司法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刚刚我们听到了发布人关于政法改革情况的介绍,我们感到政法改革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推动改革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确保改革从中国国情出发,并且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谢谢。

景汉朝: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国情涉及到方方面面,可以说,任何一项大改革要是研究不透国情,最后很可能不能成功。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国情、吃透国情、适应国情,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政法改革之路,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大家知道,国情涉及面非常宽,由于时间关系,我举几个例子和大家分享一下。

比如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具体的,政法改革没有一项能够离开党的领导,从把握方向、谋划部署、顶层设计到推动落实,都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对整个司法改革、整个政法领域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党中央还专门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我们的整个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65次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其中有36次涉及政法改革,审议通过了65个重要改革方案。大家想一想,整个改革自始至终是不是都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推进的?既保证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又推进了改革依法有序进行。这是非常实实在在的党的领导体现。

又比如说,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一个非常特殊的国情。文化影响非常大,特别是中华传统文化渊源流长几千年,它对每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对一个国家的制度、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政法改革有深刻广泛的影响,时时处处都能看到文化的影子。我们的改革既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比如说,大家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就是“和为贵”、“天下无讼”、“德主刑辅”、重视教育,所以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具体到矛盾纠纷解决上,我们也不是简单地所有纠纷都去打官司,我们特别重视源头治理,重视调解。我们解决纠纷的制度有人民调解、有行业调解、有行政调解、有司法调解,还有仲裁、公证等,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老百姓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有的当事人就讲了,这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这种调解制度,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矛盾纠纷,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用更有温度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特色。

再比如说,中国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东西南北跨度大,发展不平衡,这给改革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我们既要强调统一的顶层设计,又要尊重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基层首创精神,不可能走完全的、简单的“一刀切”道路。比如不同地区,特别是东西部,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装备配置等方面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很典型的像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这些地方还有“马背上的法庭”,有些地方只能牵着马去开庭,其他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平原地区就不存在这样的需求。又比如,我们在全国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但是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又有很特殊情况,还要给它特殊政策,不可能完全按照发达地区的标准来录取。这样才能解决这些地方人才稀缺问题,你把分数定得很高,录取不了几个人,发达地区人员客观上难以到那些地方去工作,这些地方没有法律人才怎么办?这就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再有,比如说民族地区,好多少数民族当事人不懂汉语,开庭你讲汉语他不懂怎么办?我们就要培养“双语”法官,既懂汉语,又懂少数民族语言,这既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我们政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些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总的来讲,我认为国情问题非常重要。政法改革必须立足于国情,我们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有价值成果、优秀文化,或者是一些具体的做法,但是一定不能照抄照搬,否则就南橘北枳,甚至会形成历史上邯郸学步那样的笑话。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结合检察职能调整,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工作格局。请问在新的工作格局下,检察工作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谢谢。

杨春雷:

感谢你对检察工作的关注。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检察机关的职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履职也有新的期待。怎么办?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对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重塑,构建了现在的基本格局,就是“四大检察”格局,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的业务机构就是“十大业务”。

从现在来看,新机构重塑之后,我们的检察工作全面得到了提升,原来检察工作以刑事检察为主,大家比较了解。但现在,我们改变了这种以刑事检察为主的“偏科”现象,实现了“四大检察”各项业务协调充分发展。比如,我们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现在来看刑事检察的质效更优。首先,我们有司法责任制,刚才秘书长景汉朝先生已经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主要还是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在责任落实过程中,办案质效都得到普遍提升。比如说,我们因应严重暴力犯罪比例大幅度下降、轻微刑事犯罪上升的形势,检察机关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不批捕、不起诉的数量比2018年分别上升了28.3和1.5倍。再比如说,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落实,现在适用率持续稳定在85%以上。什么样的效果呢?很多犯罪分子确实是真诚认罪悔过、回归社会,我们也从源头上维护了社会稳定。

民事检察提出“做实”,从现在来看也确实不断地做实民事检察工作。大家看这样几组数字,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分别是3933件、4087件,到2021年已经达到了5319件、8803件,分别上升35%和115%。监督数量多了,精准度也高了,我们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从2019年的57.5%上升到2021年的96.9%,有力地促进和维护了司法公正。

行政检察提出“做实”。大家看这样几组数字,2019年-2021年,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分别是3.1万、5.4万、6.4万,逐年明显上升。同时,针对行政争议由于法定程序等问题长期无法实质性解决,我们从2019年11月-2020年12月,部署“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2021年持续深化巩固,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100件。其中,诉争10年以上的435件。大家看两会报告,张军检察长连续两年讲了这方面的例子。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再说了。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2021年7月-2021年底,检察机关紧盯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共立案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超过56万件,期间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比如“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2021年办理食药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3万件,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8.8万件,督促修复被损毁的耕地、林地、草原43万亩,督促修复被污染的土壤47.8万亩。我们积极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到2021年底,新领域的案件办理了6.2万件,主要是保护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妇女、老人、残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我们的业务也在不断扩展,原先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也不断拓展,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也纳入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还有知识产权检察,也在探索专业化发展,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格局,秉承新理念,狠抓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此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持续关注检察工作,对我们检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

最新公布数据显示,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了4.0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有4.87亿人。面对这么庞大数量的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公安机关如何推动交管改革,不断便民利企?谢谢。

刘钊: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想您是一位有驾驶证的女士。公安交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推出了127项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涉及车辆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方面。

在快办、可办、通办下功夫。比如,推进减证快办,实行18类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即办,累计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30多亿份。全面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办”“自助办”,推行购车、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交管窗口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又比如,推行异地可办,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二手车全国异地交易登记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1亿多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减少往返办事负担,更好适应人员、货物、车辆大流动新形势。再比如,推动网上通办,推广应用全国统一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开通34项网上业务,交管网上用户超过4.5亿。全面推行驾驶证电子化,已发放电子驾驶证1.1亿个,为群众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全面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向3.7亿车主发放电子检验标志,方便网上申领、查看、使用。会同保险部门推行网上定损理赔等事故处理模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2410余万起,群众线上办事更加便捷。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司法体制改革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近年来有哪些创新?如何让人人享有可得的、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谢谢。

刘炤:

谢谢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涉及到大众,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也推出了许多创新举措,例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建设,现在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今天主要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援助。第二,公证。第三,司法鉴定。第四,仲裁。这都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

第一,在法律援助方面,依照法律援助法,完善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现在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健全,覆盖面也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第二,在公证方面,公证大家也都了解,现在大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让大家一看就能明白办理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实现部分经常办理的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些新兴领域公证业务数量也快速增长。

第三,在司法鉴定方面,主要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执业监管,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完善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司法鉴定的执业分类,建立实施鉴定机构专家评审和鉴定人能力考核制度。完善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管理制度,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

第四,在仲裁方面,积极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推动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重点是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尤其要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更加人人可享、人人可得。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错案追责方面有哪些措施和成效?谢谢。

杨春雷:

谢谢记者的提问。两会报告时张军检察长就这个问题专门向人大代表们进行了报告,社会反响比较好。司法责任制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检察机关怎么去落实,怎么把司法责任制落下去,这是关系司法公正的基础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进行落实,同时也带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运行机制。同时,我们完善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体系,让办案终身负责落到实处。

首先,在顶层设计方面,我们制定修改“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权力范围,以清单的方式督促检察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我们也完善了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检察官惩戒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我们努力使检察权关在笼子里,不让大家乱用权。

其次,在制度落实方面,我们也有一系列措施。大家知道,制度的生命力关键还是在于执行。2021年3月份,我们对2018年以来法院改判为无罪的案件启动追责,刚才大家看到报告中说是246件,都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怎么去处理,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去年10月底,基本上完成了刑事错案追责。

同时,我们还有一系列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外部有纪检监察组,内部有系统的检务督察,对业务、行政各方面进行监督。另外,业务上的监督还有一个案件管理机制。我们有这样的一些制度进行监督,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也能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同时,我们不断推广数据赋能检察职能,通过数据对比来创新监督模式,发现有些检察人员不公正履职甚至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处理。

总的来看,错案追责意义重大、成效明显。首先,它给我们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也就是让大家知道有权必有责、办案终身制,这绝对不是空话。其次,从业务角度讲,也促进我们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倒逼司法办案能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大家都知道“孙小果”案,当时对检察人员的处理,仅限于一两个,后来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样不行,我们有监督履职的职责,发生这么大的案件,检察机关怎么没有责任呢?最后我们对12名违反检察职责的人员分别做了处理。同时,我们也对“慵懒散乱”进行了专项治理,让大家自查。对于一些违规违法“减假暂”、诉讼监督不力等问题,检察人员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再次,我们推动了有错必纠社会共识,人民群众也坚定了对司法工作人员的信心,司法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认可。

下一步,我们还要健全完善上下一体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以倒逼的方式来惩戒这些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的检察工作人员,最终使他们对法律有敬畏、心存信仰,也知道权力与责任是共存的,防止检察权滥用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使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寿小丽:

由于时间关系,最后两个提问。

红星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是,公安机关承担了大量基层执法任务,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基层执法水平直接影响群众的感受。请问,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民警执法水平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刘钊:

谢谢您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关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不懈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执法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备。推动重点领域公安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制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现场执法指引等执法制度,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执法监督管理更加系统严密。系统严密主要体现在把内部的法制审核监督与外部的监督制约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从内部看,深化受立案改革,推进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的“两统一”改革;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实施法制员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质量把控。从外部讲,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是执法服务保障更加智能高效。全面完成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场所的办案区规范化设置,同时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原则,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模式。截至2022年3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900余个,完成率达到95.9%。今年的目标是要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提质增效。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高效,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这就体现了信息化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制约作用。

四是执法能力水平取得显著成效。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通过这样一个制度,不断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约有190万人取得了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人取得了高级执法资格。

我们深知,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抱有更多、更高的期盼,我们也深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新华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一站式”建设,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想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上还有哪些做法?从中可以总结出哪些成功经验?谢谢。

沈亮: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也非常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人民法院直面矛盾、化解纠纷,是通过司法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方式。这些年,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建成了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第一,丰富了群众解决纠纷的“菜单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邀请调解、仲裁、公证等职能部门进驻法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近年来,最高法院已经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了“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目前已经有6.3万个调解组织、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纠纷解决方式。

第二,全面推进跨域立案。为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方便等问题,我们推动实现了跨域立案全国覆盖,群众可以选择最近的法院接受立案材料,并及时移送给有管辖权法院办理,也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实现了“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目前,全国法院已经建成超过1.3万个覆盖城乡跨域立案网点,做到了90%的申请30分钟内响应。

第三,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集成了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个平台,实现打官司全流程“掌上办理”。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平均办理时长为17天,比诉讼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中心,主要城市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公平正义“提速”,显著降低了群众和企业解决纠纷的成本。

第四,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我们在全国739个法院提供24小时诉讼服务,依托12368热线实现诉讼事务“一号通办”,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6%。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夜间法庭”解决超大城市上班族诉讼不便等问题,使诉讼服务“不打烊”。

第五,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们坚持送法下乡,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00多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加强巡回审判,让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基层,就地立案、调解、审判、督促履行,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今年,我们还将在全国打造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能力。

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谢谢。

寿小丽:

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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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发布会》发布于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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