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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当你想网购一个发饰或者耳饰,在购物网站上搜索关键词,出现的商品链接中常常带着某某明星同款的广告语,不少人会因为这些是“明星同款”而下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所谓的“明星同款”其实有不少都是“伪同款”,商家把自家的商品P图到各个明星的图片上,从而吸引用户购买。这样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被P图明星和消费者的权益?他们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

△商家P图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

△原图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销量可观

“商家为了流量乱P图,原图根本没耳钉!”近日,有明星粉丝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发现有商家把自家的商品P图到明星照片上,并挂上“某某明星同款”,为自己的商品吸引流量。记者注意到,在评论区有网友表示“我以为真的是同款,还下单了”“这算是他们的常规操作了吧,之前我喜欢的明星机场街拍图脚上被各路商家P上各种鞋子,数不清的店家在网上卖‘同款’。”“他们的P图技术的确是以假乱真,没看到原图之前我根本没意识到这些发夹和耳钉是P上去的。”……还有网友提出疑问:“他们这难道不是侵权行为吗?而且还属于欺骗消费者,太过分了!”

现代快报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搜索“杨幂同款”、“赵露思同款”“同款发夹”等关键词,发现出现了各种商品图,图中各位明星都“佩戴”着各个商家的发饰、耳饰或是“穿”着店铺售卖的鞋子,不少商品销量可观。更过分的是,还有商家同一张图P上了不一样的商品,同时挂在店铺中售卖。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

△商家P图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

△原图

律师:涉嫌侵犯被P图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未经明星授权,商家擅自把自己的商品P在明星照片上,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即使不使用照片,也涉嫌侵犯明星姓名权。 同时,商家还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甚至安全保障权,严重的涉嫌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亦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吕金艳分析,这些“P图卖货”的商家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还会面临刑事责任。“如果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明星要做好保存及搜集证据的工作。”吕金艳补充说。

对于被侵权的消费者,吕金艳告诉记者:“一方面他们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另一方面,如果因此购买了涉事商品,或者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也可以采取诉讼措施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为记者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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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商家P图伪造“明星同款”,律师:侵权》发布于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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